饭店老板随手发的菜品视频,被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扣上“违法广告”的帽子,差点被罚45万元。临沂市提级调查,及时终止荒诞戏码——证据不足,程序违法,撤销处罚,包括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在内,5人被停职。
监管部门仅凭视频里“蛤蟆汤”三个字,就断定饭店用了国家保护动物,真不知道当地“蛤蟆汤”的主角是牛蛙吗?在“老婆饼”里没找到“老婆”,是不是也要罚?只看视频,不做调查,太荒唐!当事人申请听证,他们不管;决定不处罚了,又不按规定给书面文件。这种“想罚就罚,想撤就撤”的作风,太过分!
45万元,可能是小饭馆几年的利润,如此捕风捉影地重罚,背后有没有“罚款财政”的影子?《行政处罚法》强调“过罚相当”,如果“以罚代管”甚至“以罚创收”,那法律就成了某些人手里的“金箍棒”,想怎么抡就怎么抡,暴露了基层执法的傲慢与任性。
好在临沂市及时纠错,但饭店因此停业三个月,已经亏了钱;当地的营商环境,也已经被抹了黑。这场闹剧给所有执法部门敲响了警钟:执法不是抖威风,不能拍脑袋,更不是搞创收,必须要让证据链经得起推敲,让程序正义看得见摸得着。
这次提级调查,像及时雨冲散了迷雾,但我们不能总靠上级“下场救火”,基层首先要“做好防护”。执法者的“手术刀”,应当精准切除违法病灶,经常要等到上级来“重新开刀”,容易失血过多,元气大伤。
少点“想当然”的任性,多点“实打实”的调查,对规则和程序永远心怀敬畏。像这样匪夷所思的葫芦案,希望再也不要重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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